西安電動車掛牌型號
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是指要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/h,整車質量小于等于55,電動自行車應具備腳踏能力。
為不符合新國標的超標電動自行車發(fā)放過渡號牌;
是指超過電動自行車限值要求,不符合新標準,無踏板功能,或者設計車速和整車質量最高的電動自行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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